房屋装修成投诉重灾区

12-07发表
浙江 杭州

  时下正是装修旺季,但涉及装修的纠纷逐渐增多,记者从中山市消委会公布的第三季度投诉汇总了解到,中山市消委会共受理各类投诉488宗,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98万元,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房屋及建材类仍然是消费投诉热点。

 

  据统计,第三季度中山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88宗,与上季度相比减少8宗,降幅为1.61%,本季度除合同、虚假宣传有所增加外,其他各类别均有所下降,其中质量类降幅最大(降幅为2.86%);而增幅最大的合同类,其增幅为7.59%。

 

  按投诉项目,投诉量位于前五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179宗,其中,通讯类产品85宗,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的47.48%;房屋及建材类55宗,其中房屋类35宗,占该类别的63.63%;交通工具类43宗,其中汽车及零部件31宗,占交通工具类的72.09%;生活、社会服务类34宗;日用商品类33宗。家用电子电器类、房屋及建材类仍然是消费投诉热点。

 

  消费者协会提醒市民,随着日益增多的房屋装修及建材投诉,在装修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认真查看合同条款,要坚持做到条款具体,价格详细,明确双方责任,很多业主在和家装公司签合同时往往不注意具体事项,出现问题以后,家装公司表示合同上没写,最终无奈的消费者只能自己吃闷亏;在购买建材及家具时,合同上要注明产品的规格、型号;买瓷砖、木地板等建材,必要时要留取样板。消费者收到货品时,如果发现货不对板,应拒绝签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挽回自己的损失。

 

  案 例

 

  完工日期拖后3个月

 

  板芙的张先生与一装饰工程部签订合同,由该工程部承包其新房的装修工程,施工期限是2013年3月26日正式施工至6月26日完工。直至2013年9月5日,该工程部仍未完成装修工程,且在装修过程中发现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多次与工程部负责人沟通未能解决问题,遂投诉至消委会。

 

  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发现其签署的项目工程合同书虽写明完工时间,但未拟定发生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赔偿等内容,合同书格式不严谨内容不详尽。消委会与工程部负责人沟通,最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

 

  家具气味重经协商退货

 

  禹小姐分别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年初在某家居商场的某专柜购买了家具。因其怀孕,特别注重家具气味问题,并在购买时向销售的员工咨询清楚关于气味问题。员工表示其销售的家具是环保产品,通风一段时间就没有气味了。但该家具安放一段时间,其间采用过放活性炭、盐水、茶叶等措施,但也未能把气味去掉。

 

  消委会接到禹小姐的投诉后,根据其情况,联系该专柜所在的家居商场管理方协助处理。管理方的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处理,并连同专柜到禹小姐家中查看情况。一个月后,管理方同意其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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