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无赔偿条款、工期延误怎么赔-上海点金装饰告诉大家

06-05发表
上海 上海市 浦东新区

 

    上海浦东有以为业主李先生为装修房子操碎了心,工期从两个月延长到六个月,装修中的房子还不能入住,结算尾款的时候还超出预算2万元。在结算的时候,李先生想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但是打开合同一看,才发现,对装修延期的赔偿只字未提,合同只约定了甲方的责任义务,对乙方违约和赔偿一点也没提到,李先生就产生一个疑问,这种合同有效吗?下面我们就来和曹路装修公司 上海点金装饰公司一起来看看整个事件的过程吧:

    去年11月,家住上海浦东新区的李先生找到了一家名为xx装饰的装修公司给自己刚买的房子做装修。当时就签订了10万元的装修合同,11月20日正式开工,工期两个月。根据合同约定,2015年1月20号就应该完工,但是到了2015年5月10日的时候,李先生家的主体装修工作才完成,李先生本打算1月20号装修完,然后通风2个月,年后就入住的,结果直到现在,他家里还有橱柜门,灯具没有安装好。

    在当初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我们看到:因为乙方(装修公司)的责任,工期不顺延;因为甲方(李先生)的责任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但是对赔偿只字未提。
原本签订合同的时候是10万的装修款,但是后期,装修公司和李先生商量要加一点东西,更改一部分东西,但是当时也没写进合同,也没提价格,在结算的时候却多出两万多的款项。

    面对李先生的质疑,该装修公司回应:“这个合同当时预算是11万多,但是看着是熟人,就按照10万签了。因此结算只能按实结算“。
据了解,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并不严谨。但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赔偿事宜,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以实际的损失大小计算并赔偿。比如说李先生家的装修工期延误,就可以按照李先生的租金损失来计算赔偿。

    另外,上海点金装饰公司建议大家,最好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把违约责任都一并写进去,对工程的增项和减项都写进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有个处理的标准。

    最后再提一点,上海点金装饰也建议大家,最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装修公司拿出上海市统一的装修合同签订,这种合同条款接工作了政府主管部门审核,能保证双方各自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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