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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和预售许可*,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和预售许可*,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