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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3月份,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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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和预售许可*,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和预售许可*,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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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无论国家法律角度,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是阻止“小产权房”买卖的,小产权房主要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购买小产权房要看是否存在国家征收风险,一有此风险,就必然存在个人购买小产房权属与乡政府或村委会集体利益争议的问题,此点在合同上怎么写都没用。 小产权房通常交易为签订集体转让合同,并有集体盖章,想再有保障一些,得请律师做公*。 严格来说,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已购公房”,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为商品房上市出售。“乡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难改变,很难过渡为完全产权,否则将会动摇国家的土地制度。而对于“使用权”房来说,上市出售则会有一线希望,因为,国家也在一直提倡并做着改革试点的努力。 通常市面存在集体的“小产权房”交易不产生任何费用,这也是很多人购买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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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六工,川野。但是川野太贵,看自己的需求。